滕州市第三中学 关于“教师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征订教辅资料”的 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8/8/29 11: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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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第三中学
关于“教师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征订教辅资料”的
承诺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结合《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和枣庄市教育局、滕州市教育局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材、教辅资料的征订管理及使用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责任书。承诺书全文如下:
一、不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征订市教育局下发的学生用书目录以外的一切形式的教辅资料、报刊杂志等。
二、坚决制止推销人员进入班级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
三、不向学生推荐或指定教辅用书及其他学习材料等,不以在指定的教辅资料上布置作业为由变相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四、以上规定自签订之日起执行,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级部和个人,另将参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第255号令)等文件规定追究相关老师的责任,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撤消先进称号、取消评优资格、行政处分等处理。
滕州三中
201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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